党的十九大正式宣告中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同时强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人多地少始终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并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难以发生根本性变化。根据国家第三次农业普查,2016年全国2.3亿农户中有2.1亿农业经营户,平均每户承包8亩土地;2008年土地流转速度加快,经土地流转后形成的30亩以上规模的农户为1052.1万户,其中50亩以上的农户为356.6万户,但规模依然偏小,小农户经营的总体状况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因此,实现乡村振兴和产业兴旺,离不开小农户的广泛参与。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双层经营体制下,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正是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
小农经营仍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
随着农村劳动力不断“洗脚进城”,我国农业劳动力存在过度转移的迹象,老龄化和女性化明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反差较大的是,虽然经过多方政策努力,农地流转率逐步提升,但与劳动力大量转移相比,农地流转的发生率仍然较为滞后。土地分散化的经营格局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小农经营仍然是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我国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小农户不仅是整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面,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政策出发点。乡村振兴不仅依赖于新型经营主体,更依赖于广大小农户的共同参与。
在传统农业阶段,农户家庭经营曾经焕发出旺盛的生命力,但随着社会化大分工生产方式的出现、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市场交易形式的日益复杂,传统小农与现代市场经济不匹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首先体现在,规模狭小、分散化的小农户如何克服高昂的交易成本,以融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分享社会化大分工的收益。其次,规模狭小的小农户如何才能发展出适宜的经营规模,充分应用现代科技革命成果,实现标准化生产,获得社会平均利润率,而不是简单地处于一种维生性质的状态。不少学者认为,小农经济必然会趋于衰亡。传统小农“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经营“效率低”似乎成为了共识。
其实,在关于小农的学术研究史上不乏阐释小农优势的案例。舒尔茨曾提出“效率小农”的观点,认为小农在资源配置上体现出的经济理性,并不逊色于任何资本主义企业家,改造传统农业依赖于引入新的生产要素,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恰亚诺夫基于大量事实数据,详细论述小农农场相对于资本主义发达农场的优越性,明确指出,农业的未来主体应当是小农农场而不是“农业工厂”。继承了恰氏思想的当代华人学者黄宗智认为,中国农业的现实和未来方向是“资本—劳动双密集型”的小规模家庭农场,而不是资本主导的“横向一体化”。2008年全球性粮食危机爆发之际,范德普勒格在《新小农阶级——帝国和全球化时代为了自主性和可持续性的斗争》中,通过对小农命运这一经典议题的回顾,对小农经济予以了充分肯定。
从经济发展现实来看,小农户相对新型经营主体在对接市场与现代农业方面确实存在很多困难。但从社会经济历史变迁的角度看,当前小农户早已不再是与世隔绝、自给自足的“桃花源”式的小农,而是早已深深地嵌入到“社会化”的大分工网络之中,其适应现代化社会的能力在不断提升,是为“社会化小农”。所以在当前资源禀赋状况不可能发生根本改变的条件下,如何提升小农户的竞争力,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更好地让广大小农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与现代化的成果,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
现代农业技术不断拓展农业分工空间
在亚当·斯密看来,分工与专业化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是经济增长的源泉,是为斯密定理。但他也曾指出,农业生产的内在自然属性是分工深化的重要障碍,并导致农业生产率远远落后于工业。这在当时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可能存在一定合理性,但随着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中许多农艺与生产环节是可以分离的。例如种植业中的育苗、整地、植保、收割等环节,都可以独立分离出来,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由专业化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提供。现代农业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现代装备技术和新型农业投入要素的出现,极大地拓展了农业的分工空间。
以农业机械化进程为例,经典农业经济学的观点倾向于认为,农业机械化存在显著的规模偏向,迅速推进必须要有相应的农户规模作为配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细碎化的小农生产方式和农户耕地规模没有实质性扩大的情况下,为农业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机械化道路,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农业机械化的“中国模式”。这一极具中国特色的机械化进程尤其在2004年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以来进展迅速。例如,除了农户自购自用等常规模式以外,农机集群式跨区作业、专业农机手和服务组织等服务“外包”新型模式蓬勃发展。我国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从2007年的40%迅速提高到2016年的65%。在劳动力成本刚性增长和“刘易斯拐点”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十三连丰”就高度得益于这种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快速发展,以及生产环节的新型分工形式所产生的规模经济。当前,除了农机服务“外包”外,育苗、栽培、施药和收割等生产环节多种形式的服务“外包”,在中国农业中大量出现,有力地推动了劳动力不再“剩余”的新形势下的中国农业发展。这些新形式再一次证明了农户家庭经营的旺盛生命力,并足以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农业生产仍然可以实现有效分工,获得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分工的收益。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以生产服务“外包”为典型形式的农业分工新发展,依赖于高度发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近年来,国家“三农”政策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过程综合配套服务。2018年,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仅有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它不存在规模偏向,不排斥小农,可以在双层经营体制下同时兼容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发展,将小农户纳入现代农业生产分工的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让千家万户分散的小农分享规模经济的收益和现代农业的发展成果。
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尚存在结构性不足,难以有效满足小农户复杂多样的需求。这主要是因为耕地的不可移动、不可叠加等自然属性,以及特别分散、细碎化的小农经营,使得社会化服务的纵向分工受到极大限制。例如,河南省主要农作物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在2016年就已经达到79.1%,小麦、玉米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但以花生等为代表,纵向分工难度大的经济作物的机械化水平就只有55.1%。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增加社会化服务的市场供给,更需要充分利用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在特定区域内实现农户有组织的横向分工与专业化,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向纵深发展。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立足于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农业集体经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基本国情农情。以建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抓手,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大市场,对接现代农业发展。这样做不仅能促进专业化分工协作,获得规模经济,实现农业产业兴旺,更是补齐小农户这一占据农民大多数群体的发展短板,使亿万小农户共享农业农村现代化成果的现实需要,是在农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
(本文作者 李谷成 周晓时 分别系M88体育-明升M88体育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