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是实现文化强国举措的生力军和先遣队。这一角色要求道德必须切实地走进社会生活,而“目中有人,心中有他”这一道德真义的确立,就是道德贴近生活的惟一现实枢机。
立足当下,来自社会道德滑坡转向道德冷漠的严酷事实,催人深思道德建设实践功效的问题。无法否认的是:道德的现实效应与预期之间存在二律背反。造成这一现实的根本原因是道德规定的繁琐化、台词化、教条化,理论与实践分离。《中国大百科全书》解释“道德”为“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指以善恶评价的方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标准、原则和规范的总和,也指那些与此相应的行为、活动。”概而言之,道德是“对象”和“总和”。据此人们仍然无法得到对道德的具体把握,因为它只是就研究而言的,不是为生活服务的。换言之,我们的道德运动依据的道德是教科书的规定,缺乏连接生活的灵感以及在民众中生根的心理基础。
众所周知,道德是一种外在于人的规范,具有他律性。道德运动就是要把他律性的规范变成个人的内在素质。只有在道德成为个人行为的素质时,社会生活才有呈现道德化色彩的可能,才有愉悦个人心情和美化生活的意义,反之则一文不值。所以,道德不能是深奥的道理和教条,只能是便捷易行的心灵之术和行为之方。从这个意义上说,“目中有人,心中有他”就是紧贴生活的精炼概括。
“目中有人,心中有他”是人类道德生活水准的概括,人类文明的一切意义都可在这里得到完美的体现。在宏观上,人类不是孤立的存在体,在生物链中与其他万物互为依存;人类独具的制造工具能力,又赋予人类维护宇宙生物链平衡的当然责任,而生物链的平衡是地球村舒适生活的惟一保证。人类必须尊重宇宙他物的价值,不能毫无节制地利用自然资源。这是道德真义在“目中有人”层面上的必然内涵。在微观上,个人始终是具体关系中的存在,一切需要的满足都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其行为只有在他人真正参与的过程中,才能获得实现价值意义的机会。因此,切实履行个人对他者的义务,在联系中定位自己,尊重他人利益的实现,就成为个人道德生活的主要内容,这是道德真义在“心中有他”维度上的要求所在。毋庸置疑,道德永远只能是他者优位的旅程,日常的道德修炼就是一个如何保证和提高他者在个人行为中持续占有度的有趣历程。
“目中有人,心中有他”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一方面,“以人为本”的当然之义是“以百姓为本”,要求我们汲取西方近代以来人类中心主义发展倾向的教训,重新摆正自己与自然的关系,使我们的行为始终依归在人与自然一致的轨道上,使民众的生活质量得到切实的提高。这是“目中有人,心中有他”在社会层面演绎的意义所在。另一方面,对个人而言,则是“以他人为本”。自己利益的实现从保证他人利益的实现开始,在他人利益的保证中实现自己需要的满足,在他人获取发展的机会中积累自己幸福的砝码,在为他人的需要满足的努力中,得到属于自己的情感满足。这是“目中有人,心中有他”在个人生活中具有的真实意义。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讨论“道家的科学与控制的科学”时,把“乐于接受”概括为道家的特点之一。“目中有人,心中有他”与老子的“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81章),体现的就是从他人到自己的语言形式,在心理上容易为人所接受。“目中有人,心中有他”是概括道德本质的最为简洁而科学的形式。在操作过程中,它把道德具体落实到自己日常行为中有无他人位置这一点上,形象、简明、易记、易行,是远离虚幻而空洞的为道德而道德的实践,是回归为人的生活而道德的正途的真正开始。借助这一道德真义的推广,我们可以逐渐养成先人后己的社会生活氛围,累积和优化人的道德素质,以迎接21世纪中国道德春天的到来。(许建良,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