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三部门联合公布了“黄金大米”事件调查情况通报,称“黄金大米”试验的确曾在湖南开展,有25名儿童曾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每人获得补偿8万元。通报同时对三位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
处分加高额赔偿,让此前坚信“黄金大米”是“毒物”的人更加坚定了原先的看法,也让转基因技术备受打击,究竟如何看待这一事件?
在这起“黄金大米”风波中,很多人最关心的是参与实验的儿童是否健康会受到影响。通报称,“试验对象为80名儿童,随机分为3组,其中1组25名儿童于6月2日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其余时间和其他组儿童均食用当地采购的食品”,有不少人就质疑,引起这么大风波的事件,每个儿童就只吃了这么点“黄金大米”吗?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蒋高明就质疑,“那些被试验的孩子仅吃了一顿转基因大米吗?仅吃一顿如何能够在国际刊物上发表经过同行评议的学术论文?”
一位贺姓的家长则称,论文中说的是“孩子在21天时间里每日吃‘黄金大米’,调查却称孩子只吃了一次,两者显然有矛盾,没法让人信服。”
然而根据美方项目负责人汤光文主笔的论文,该实验的方案并不需要孩子在21天时间里每日吃“黄金大米”,很多人对此理解错误。实际上,该实验的方案是让所有孩子先进行14天统 一饮食的准备期,然后让分开的3组孩子分别吃胡萝卜素胶囊、黄金大米以及富含胡萝卜素的菠菜,只吃一次,接下来的21天只需进行观察对比。
从M88体育、孩子、家长均声称不知道实验以及汤光文私自携带黄金大米入境来看,应该确实就只吃了一次。而且正因为只需要吃一次,所以汤光文选择了冒险。因此,这次实验并不是什么有意的“投毒”行为(从剂量上看就不可能),而就是一次“黄金大米”的营养性实验。
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调查情况通报中,描述了本次“黄金大米”实验如何违反学术伦理,大致问题有如下几种:
1)无视伦理审查要求,私自盖章。“黄金大米”项目在美国获批开展后,在2003年曾通过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但当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王茵根据荫士安提供的材料,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
2)私自携带实验产品入境。2008年5月29日,汤光文将在美国进行烹调煮熟的“黄金大米”米饭携带入境,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及相关规定。
3)最严重的,项目负责人有意向受试儿童及家长隐瞒“黄金大米”实验。在向受试儿童家长知情同意的告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刻意隐瞒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违反了国际医学伦理准则和卫生部相关规定,实验过程中也未向主管部门以及M88体育提及“黄金大米”。
在该试验被外界曝光以后,上述相关人员均有意隐瞒事实,诚信极有问题。如胡余明、荫士安、王茵被列为论文作者,事发后均称“不知详情不曾签字”。荫士安坚称实验不涉及“黄金大米”,王茵则宣称2003年审批的“黄金大米”项目因故早已取消。事实上,2008年7月,在有关部门获知“黄金大米”试验的信息,就曾对荫士安、王茵等进行了调查,他们当时就谎称实验未进行,而实际上项目的现场工作已经完成。
为何在本次“黄金大米”实验上,出现了如此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最大的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学术伦理审查制度和中国学者的伦理自觉都非常糟糕。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仁宗介绍称,中国实行三级伦理委员会制度,分别是科研机构的伦理审查委员会,省市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和卫生部的伦理审查委员会。理论上,上一级委员会对下一级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同级卫生管理部门对伦理审查委员会具有监督义务。
然而,现实中,不管是伦理审查还是监督,大多流于形式。科研机构基本上都是自己的伦理委员会审查自己的项目,各级委员会之间极少通联,也很少到行政主管单位备案报批。邱仁宗称,很多科研机构的伦理委员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审查速度很快,一般百分百通过。很多科研工作者都是在做完试验后等待刊发论文时,才“进行”伦理审查,“试验都做完了,再去审查有什么用?只是补个材料而已”。
这次事件的当事人荫士安就交代称:“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为了试验尽快完成……”对伦理审查方面的过度忽视,也让部分国外研究者有机会把在其本国难以通过伦理审查的实验放到中国来做。尤其是,与转基因这种争议很大的技术有关的项目,要老老实实地进行伦理汇报,老老实实地向M88体育、家长说明要进行转基因实验,无疑会遇到非常多的障碍。当事人为了“省去麻烦”,故意漠视学术伦理的动机也是存在的。
另外,目前在国内,发表论文的级别和数量依然是评定职称等的重要标准。一些国外机构或以巨额项目资金,或以国际权威的知名杂志共同署名发表论文,对一些专家学者进行利诱,他们对这些项目的试验还是会趋之若鹜。本次学术造假事件,也非常符合这个特征。
由前述可知,这次“黄金大米”实验中漠视伦理的现象,在国内的学界可以说是相当普遍,可以出现在任何一种实验中,在生理和医学界尤其严重,这种做法当然是极其错误的,不仅会给参与实验者带来可能的危害,学术成果的可靠性也值得怀疑。然而,当这种现象出现在与“转基因”有关的项目时,这就不仅仅是“漠视学术伦理”而已了。如同各位所见,在关于这次风波的声讨中,充斥了许多“用转基因食品故意毒害儿童”“美国人残害中国人”的声音。尤其当实验最终被证明有问题,当事研究人员被处分,每位儿童获得8万元补偿后,这种声音就更无法停止了——即便不管那些极端的“阴谋论”,就是“怎么能拿儿童的健康开玩笑?”“要不是有问题怎么会赔那么多”也已经成为国人的普遍看法。
实际上,这些说法细究之下都是有问题的,比如儿童并非不能够参与医学实验(否则就根本出不来针对儿童的药),比如这次补偿并非针对真实的对健康的损害(60克黄金大米份量太少,怎么也不可能对健康造成损害),但在铁一般的丑闻面前,这种细究毫无力气。
所以,本次“黄金大米”事件,最大的结果就是让转基因食品在中国民众心目中早已被妖魔化的形象再次遭遇重挫。
为何中国人普遍对转基因如此抗拒呢?原因有很多。其中很重要,也比较有力的一点是,在科学界,本来就有不少人对转基因产品持“谨慎”态度。如在这次“黄金大米”事件后对该实验持批评态度的美国某实验室主任大卫·舒伯特博士,2008年时就曾发表《营养性增强植物存在的问题》,对“黄金大米”的安全性提出商榷,他认为在进行类似的营养学试验前,一定先要有好的安全试验报告发表才能实施——不是对转基因食品整体评估的安全性报告,而是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安全报告。舒伯特在论文和采访中都认为,目前就“黄金大米”还没有很好的安全性报告。
当然,舒伯特的看法也只是一家之言,并不代表美国官方或中国官方允许进行此类实验就一定有什么问题。但具有类似看法的专家确实不止一位两位,在各种反转基因的文章中,或多或少都有类似的看法,也因此影响了不少受众。不过要注明的是,以舒伯特为代表的意见,基本上都是属于严肃的科学探讨,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会否定所有的转基因产品或干脆否定这种技术手段。然而,国内或国外还有很多“伪专家”,根本就想把转基因一棍子打倒,很多说法恶意添油加醋,十分具有误导性。
而对于大部分媒体和普通民众来说,转基因是一个过于深奥的科技词汇,但偏偏转基因食品与自己的日常生活可能息息相关,因此还是很多人去主动关心转基因。对于他们,由于各种因素所限,所得到的关于转基因的认识不可能做到全面、严谨,因此在有意误导和自身的想象之下,便产生了种种谬误——诸如“美国人不吃转基因”、“吃转基因食品会变异”、“孟山都是美国消灭中国的武器”等等,不一而足。
而一旦有了这种印象,想要纠正过来就很困难,不管我们论证“美国是世界上最大转基因食品消费国”“转基因并不比杂交技术风险更大”多少次,都很难扭转网友们的看法,因为反转基因者同样可以拿出无数改头换面的材料,论证相反的事实。而大部分民众并不具有辨析真伪的能力,便往往就维持着种种错误的看法了。
这就是为什么在“转基因问题”上,各方人员必须慎之又慎
因此,在推进转基因产品的过程中,不管是研究人员还是推广人员,都必须做到言行谨慎。在一个问题上说法有误,再来十个正确的判断也无法挽回。科研人员犯下的错误,极易对转基因产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像这次“黄金大米”事件让转基因遭到的抨击,几乎无从反驳。要知道,在中国,一个人一旦证实“人品”上有问题,他做的任何事几乎都是要遭到质疑的。如同《科学》杂志布鲁斯·艾伯茨所说“每个科学家都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让生活变得更好,但在这个过程中,科学家不能违背基本的行为准则和伦理准则。否则,再伟大的科学成果也会黯然失色。”——“黄金大米”确实可以造福人类,但违背学术伦理去做研究,只会让“黄金大米”遭到民众唾弃。
在此前的《美机构用中国儿童做转基因大米试验可怕吗》以及《美国要用转基因毒死中国人?》中,已经说明了,即便这次“黄金大米”实验存在严重的伦理问题,其存在的安全问题也并不值得担忧。一来这次实验本身并不是针对“黄金大米”的安全性实验,而是“营养性”实验;二来虽然有“黄金大米”安全性测验不足的说法,但相反的说法也很多,有不少科学家认为“黄金大米”安全性已足够得到保证;三来这次每个湖南儿童所试食的“黄金大米”份量只有60克,即便有风险也完全不足以对健康构成影响。
另外,不管实验的伦理问题有多严重,实验本身的目的并不是见不得光的,论文最终能够发表即是明证,这说明美国的学术机构是认可这一实验方法的。对于其中的存在不端现象,美国校方也已经与中方机构进行合作,准备进行彻底的调查。塔夫托大学还表示,不仅是针对本次事件,对于该校所有在国外类似的项目,都会对其学术伦理进行细致审查。而中方主管机构也表示要对这种合作实验多加监管。因此,“黄金大米”事件归根结底还只是个学术伦理的问题,不必扯到什么“阴谋论”上面。
对于注定会收到影响的“黄金大米”项目,其后续的、相关的研究也不应就此搁浅。这既需要全行业的人鼓起勇气,同时要正视问题,扭转“转基因”在国人心目中的形象。在“科学上真正靠得住”的前提下,用这一技术造福国人。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科学评估、依法管理基础上,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若“科学评估、依法管理”的前提不存或做得马马虎虎,整个转基因产业化都将毁掉,这不是危言耸听。而如果真发生这一幕,将是整个国家无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