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竞争从长远看是文化的竞争。“创业”与“就业”,一字之差,却代表了两种社会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的追求,也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了二者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影响。实践证明,创业文化发展较好的地方,人民群众创新创富的热情高涨,经济充满活力,具有强大的内生优势和核心竞争力,能够创造超越其资源禀赋、区位环境的发展成就。因此,营造人人都来参与创业的发展环境,对于在校大学生超过100万的大武汉来说,意义尤其重要。
大学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
2008年以来,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总数一直位居全国第一,今年达27.52万人。作为全国重要的人才培养中心,武汉市在全民创业中积极促进大学毕业生创业。一是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全市已建27家大学生创业基地,创办创业企业800多家,吸纳高校毕业生1万多人。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71家,2011年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1.3万人次。二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支持。2009年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3笔、565万元;2010年全市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3笔、2153万元。三是不断健全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如毕业2年内在武汉市就业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最高可获2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等。四是加强社会帮扶。如华中科技大学、M88体育-明升M88体育等多所高校均设立100万元创业基金,用于扶持毕业生创业。
大学毕业生创业存在的障碍
2010届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在该市就业的112150人中,仅有641人自主创业,占在武汉就业总人数0.57%。创业中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导致大学毕业生创业队伍难以迅速扩大。
一是创业资金短缺。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创业资金主要来源于父母、亲友支持及个人储蓄,银行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政府及社团提供资金等还没形成普遍的有效助推。据调查,在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原因中,缺乏资金排在首位。
二是政策落实与创业需求仍有脱节。大学毕业生创业获取所需资源与服务难度较大、成本较高,缺乏能够解释政策并将政策转化为现实服务的“一门式”服务机构。如小额担保贷款,需财政、银行、劳动保障、担保机构、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协调配合落实,任何一个环节受阻,就会滞后甚至搁浅。
三是创业技能和水平不高。大学毕业生缺少工作经历和社会阅历,缺乏自主创业所需要的开拓市场和管理企业的经验,在创办和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大多难以顺利建立一套合理、有效率的制度,在生产、人事、财务及销售等各方面的管理上极易出现漏洞和失误。
四是创业服务体系尚需完善。有关部门储备的创业项目数量不足,领域不宽,层次不高,潜在市场竞争力不强。大学毕业生创业项目、资金、信息、场地等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强化新举措,引领创业新高潮
为充分发掘武汉地区的人才资源优势,发挥大学毕业生在跨越发展中的先锋作用,引领全民创业新高潮,建议应强化以下举措。
营造创业良好氛围,培育创业精神。一是营造舆论推动创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导向作用,引领全民创业浪潮。二是典型引路激励创业。三是设立“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奖”,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学习创业典型、支持创业典型的良好氛围。
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增强创业能力。一是整合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建立一批创业培训基地。二是建立有企业管理经验的创业培训师队伍,切实提高大学毕业生创业能力和成功率。三是大力推广SYB(创办你的企业)、KAB(大学生创业基础)等国内外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四是建立创业导师库,按照“一名创业导师+一位法律援助顾问+一个创业见习基地 ”扶持模式实行“一对一”创业辅导,帮助大学毕业生创业者走过最艰难的创业初期。
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创造良好创业环境。政府要加快创业服务中心建设和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为大学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人性化服务。加强市场经济秩序建设,降低创业门槛,简化审批程序,保障大学毕业生创业者的合法权益。
畅通创业融资渠道,增强创业保障。一是发挥政府融资主导作用,集中解决创业贷款问题。二是发挥金融部门融资主体作用,加大对大学毕业生创业信贷的支持力度。三是发挥信用担保公司辅助作用,保障创业者及时办理银行担保贷款。四是发挥职能部门组织融资桥梁作用,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贷款支持;五是发挥创业企业融资互助作用,选择信用资质好的大学毕业生创办企业成立创业互助会,组织成员企业之间相互融资和担保。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强化创业动力。一是加强创业人才住房支持。武汉市为缓解大学毕业生创业面临住房成本较高的压力,可实行“优租房”政策,或推出一批“限价商品房”,定向卖给符合条件并已做出一定贡献的大学毕业生创业者。二是扩大小额创业贷款规模。三是扩大政策性扶持范围。推行工商注册“零首付”或延期注入的方式扶持大学毕业生创业。在地方税收领域,尽最大限度地给予补贴。减免土地使用费,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给予无偿资助。(作者系武汉市委督查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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